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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8太阳集团年产20t磺苄西林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时间 : 2018-07-15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2138太阳集团年产20t磺苄西林钠项目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20t磺苄西林钠项目

建设单位:2138太阳集团
建设地点:山东省平原县经济开发区

项目简介:2138太阳集团成立于2010416日,法人代表为李刚,主要从事医药产品的研究研发、技术咨询及技术转让,医药中间体生产、销售等。该公司总占地面积为24385m2,厂址位于山东省平原县经济开发区东区。

为满足现有市场需求以及从企业长久发展的角度考虑,2138太阳集团拟投资2000万元新建年产20t磺苄西林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1座、危险品仓库1座、危废间1座,其他公辅设施依托现有工程。该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018-371426-27-03-039632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用地符合平原县城市总体规划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2138太阳集团
联系人:刘晓佳

电话:18653401136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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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本次环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要求,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资料并结合项目建设运行情况进行项目建设地区的环境现状评价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2)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以工程分析为基础,以运行期环境空气影响评价、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环境风险、污染防治措施论证为评价重点,同时对公众参与意见等做出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与对策,保证公众利益,实现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实现“经济、社会、环境”三个效益的统一。

四、征求公正意见的主要事项

1、被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受建设项目直接和间接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拟采取的公众参与方式:通过网站及张贴公告向公众公布项目环境信息;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向公众征求意见。

3、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1)公众是否同意该项目的建设;(2)公众对该项目的线路意见;(3)公众就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4)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议;(5)公众对建设单位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上述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2138太阳集团

2018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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